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残疾人就业状况信息累计录入380974名,录入率达91.67%,残疾人培训状况信息累计录入241350名,培训率达58.27%。
(一)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状况。
201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18人,超额完成了年度城镇新增就业1300人的任务目标(详见附件1)。甘肃矿区、临夏州、甘南州、陇南市未能完成任务。
(二)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状况。
2018年全省农村新增就业5125人,超额完成了年度农村新增就业3600人的任务目标(详见附件2)。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市未能完成任务。
(三)城乡残疾人新增培训状况。
2018年全省城乡新增培训11293人,超额完成了年度新增培训6000人的任务目标(详见附件3)。甘南州未能完成任务。
(四)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培训状况。
全省累计培训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残疾人16283人次(详见附件4)。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市州没能及时采集新满16周岁、新办证的残疾人就业状况信息;未能及时将采集的信息录入系统。
(二)数据应用不充分。部分市州对实名制工作仍停留在数据采集和录入阶段,对已录入数据应用程度不够充分,缺乏通过大数据辅助工作的观念。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各市州要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对系统里导入的新满16周岁、新办证的残疾人做到应录尽录;定期采集系统中长期未更新就业、培训状况的残疾人信息;多种渠道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对录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二)数据质量监督常态化。各市州要严控数据质量,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数据自查自纠、互查互纠;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录入数据进行质量检测;及时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和补录,确保数据能够客观反映残疾人的现实情况。
(三)加强队伍人员能力建设。各市州要持续做好系统管理员能力建设工作。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期系统管理员培训班,内容包括系统操作、指标解释、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等方面;市州级管理员要做好日常指导和答疑工作。
(四)强化系统数据分析应用。各市州要定期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进一步提高数据应用意识,主动将实名制系统大数据应用于就业服务工作科学决策、日常监督、精准服务等环节中,助推精细化、科学化就业服务工作,实现残疾人就业增收。
附件:1.各地就业年龄段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情况统计表
2.各地就业年龄段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情况统计表
3.各地就业年龄段城乡残疾人新增培训情况统计表
4.各地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培训情况统计表
省 残 联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