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状况
(一)总体录入状况
截至9月30日,全省共有就业年龄段残疾人441958人,系统已录入349045名残疾人就业状况,尚有92913名残疾人未录入。
(二)城镇新增就业状况
截至9月30日,全省残疾人城镇新增就业1408人(详见附件1)。平凉、陇南、甘肃矿区、定西、天水、张掖、临夏、兰州、酒泉、嘉峪关、金昌、武威、甘南工作推进较快,年度任务完成率均在100%以上;白银、庆阳年度任务完成率不足70%。
(三)农村新增就业状况
截至9月30日,全省残疾人农村新增就业4302人(详见附件2)。嘉峪关、陇南、定西、平凉、张掖、兰州、白银、临夏、酒泉、金昌工作推进较快,已完成年度任务的100%以上。
(四)城乡培训状况
截至9月30日,全省残疾人城乡年度新增培训8089人(详见附件3)。已超额完成总任务。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统计状况
截至9月30日,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已录入595人(详见附件6)。平均调查录入率58.28%。其中:金昌、天水、临夏学生调查工作推进完成较好,调查录入率100%;陇南、甘南、调查录入率低于50%;庆阳调查录入率低于30%。
二、存在问题
(一)数据采集和更新力度不足。迁移后系统已实现残疾人基础数据实时更新,目前系统中未录入就业状况的残疾人数量较多,对新办证、新满16岁残疾人就业状况信息采集力度不足。
(二)培训数据录入进度滞后。部分市州开展培训后数据录入主体责任不明确,录入不及时,进度缓慢。
(三)数据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市州尚未开展数据质量监督工作,未建立制度。开展数据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对近两年录入的数据进行抽查,对历史录入数据抽查力度不足。对错误数据的纠正不及时、不到位。
(四)数据分析运用不足。迁移后系统应用功能大幅提高,部分市州对系统的认识仍停留在数据录入层面,未将残疾人实名制大数据完全融入到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数据采集和更新力度。各市州要重点对9.3万未录入就业状况残疾人开展调查和录入工作,力争实现应录尽录。要组织对近五年未更新就业记录的残疾人进行再调查,及时更新就业状况。
(二)加强培训及培训基地数据录入力度。为确保各市州及时录入培训信息,做到培训一人,录入一人,系统将在近期启用培训基地专用账号权限,各市州培训信息可由委托培训机构直接录入到系统中。
(三)做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各市州要切实抓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60%。要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多渠道了解学生就业去向,将已就业的学生情况及时录入实名制系统毕业生管理子模块。学生调查、录入进展缓慢的市州要对辖区情况加强分析研究和督导,找准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工作。各市州要加强对系统中已录入的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后续跟踪服务,了解其求职签约进展、公招考试录取结果和拟创业情况,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帮助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加强数据质量。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监督制度,常态化开展工作,切实有效提高数据准确性。在保证当年数据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对往年数据进行排查,边查边改,及时校正错误数据。
(五)深化数据应用。各市州要充分利用实名制大数据,及时掌握残疾人各类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有效依据。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动态管理工作进度,立足“一人一策”,为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