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2020年度第二季度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0-07-28     作者:信息科

      一、基本状况

      (一)总体录入状况。

      截至6月30日,全省共有就业年龄段残疾人453188人,系统已录入338722名残疾人就业状况,尚有114466名残疾人未录入就业状况。

      (二)城镇新增就业状况。

      截至6月30日,全省残疾人城镇新增就业500人(详见附件1)。

      (三)农村新增就业状况。

      截至6月30日,全省残疾人农村新增就业885人(详见附件2)。

      (四)城乡新增培训状况。

      截至6月30日,全省残疾人城乡新增培训861人(详见附件3)。

      (五)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统计状况。

      经过与教育部高校学籍库比对,2020年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人数940人,已调查人数98人(详见附件4)。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市州录入率持续降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部分市州工作开展及时,但仍有各别市尚未启动2020年度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部分市州组织录入力度不足,缺少针对未录入就业状况残疾人的信息采集及录入长效机制,导致未录入人员(新办证、新满16周岁)的录入速度低于已录入人员的注销、超龄速度,未录入人数持续净增长。

      (二)部分市州年度新增培训、就业完成进度较慢。由于新冠疫情等原因,部分市州残疾人线下就业服务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复工复产后部分工作尚未恢复正常水平。部分市州停止开展残疾人线下集中培训,导致年度新增培训、就业完成进度较慢。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启动2020年度实名制工作。各市州要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20〕1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全面启动2020年度实名制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要用好残疾人实名制大数据,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加强研判,做好在疫情期间及后疫情时代残疾人从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等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做好残疾人线上技能培训及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要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就业培训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大信息采集和录入力度。各市州要切实重视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有专门人员负责从事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统计报表等具体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保障工作经费,及时有效开展未录入人员就业状况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充人员队伍。要将录入率指标纳入考核范围,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未录入人员动态“清零”,实现应录尽录。

      (三)加强系统管理员能力建设。各市州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线上培训的通知》(中残就业〔2020〕16号)要求,持续组织辖域内系统管理员、录入人员、机构信息录入人员登录网站接受线上培训,做到应培尽培。要做好各类账号的分发、授权工作,做好培训后的答疑工作,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各市州要主动与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沟通合作,确保本地区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残疾人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个残疾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合力促进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的空缺岗位情况,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积极开发部分岗位专门招用或优先招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积极组织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社区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各市州要持续关注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小型化、特色化专场招聘、就业心理辅导和雇主培训,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对残疾人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毕业生,实施托底帮扶。各市州要多渠道了解学生就业情况,将已就业的学生情况及时录入实名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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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残联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