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2020年度第三季度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0-10-20     作者:信息科

      按照省残联关于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数据通报制度要求,现将第三季度全省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以下数据截止日期均为9月30日):

      一、基本状况
      (一)总体录入状况。全省共有就业年龄段残疾人453949人,系统已录入338061名残疾人就业状况,录入率为74.47%,尚有115888名残疾人未录入。
      (二)城镇新增就业状况。全省残疾人城镇新增就业1291人(详见附件1),全省年度完成率99.31%。定西、庆阳、甘南州、嘉峪关、酒泉、兰州、天水、武威等市工作推进快,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以上。
      (三)农村新增就业状况。全省残疾人农村新增就业4423人(详见附件2),全省年度完成率122.86%。定西、嘉峪关、陇南、酒泉、兰州、武威等市工作推进快,已完成年度任务100%以上。
      (四)城乡新增培训状况。全省残疾人城乡年度新增培训5231人(详见附件3),全省年度完成率87.18%。定西、兰州等市工作推进快,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以上。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统计状况。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已录入363人(详见附件4),平均调查录入率38.62%。
      二、存在问题
      (一)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总体录入率低。按照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2020年度前三季度统计分析,目前我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信息数据总体录入率低,居于全国下游水平。
      (二)各市州录入工作进展不均衡。部分市州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录入完成率偏低,个别市州此项工作至今仍未开展,录入率为零,严重影响到全省残疾人实名制录入工作进度整体滞后,全省城乡新增培训、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状况信息录入工作进展缓慢。
      (三)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状况数据录入率不足。我省有一半市州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数据平均调查录入率低于50%,全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平均调查录入率只有38.62%。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提高录入工作效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是大数据时代全面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创业就业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层层把关,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在目前疫情防控期间以及第四季度时间紧、我省部分实名制工作录入率低的不利情况下,挑选责任心强、能力足、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全力提升实名制录入工作效率,全面做好2020年度我省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实名制录入工作。
      (二)加强数据采集与录入工作力度。各市州要加强和扩大信息采集队伍建设,不断拓宽信息采集方式,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和社区网格员的优势与作用,有条件的市州要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采集和录入信息,切实解决信息采集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全面提高采集信息速度和效率,确保采集信息及时录入,应录尽录。
      (三)提升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录入工作进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针对目前我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录入工作进度缓慢的现状,各市州要及时统筹安排人力、物力,制定合理办法,采取积极对策,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信息录入工作进度,打破目前我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录入率偏低的不利局面。要多渠道了解、掌握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将已就业的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实名制系统。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要持续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服务,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积极开展专场招聘、就业辅导、技能培训和雇主培训等;积极开发用人岗位,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街道、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残疾人就业基地等开展就业创业,并持续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四)完善数据质量监督机制,全面提高实名制数据录入准确率。录入数据质量是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录入工作的灵魂,是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各市州要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监督工作,定期开展数据抽样检验,严格执行数据回查流程,确保残疾人实名制录入数据在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中能够发挥作用。对数据采集工作中出现的不明确、有疑问的原始数据,各级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分析、研判,多方调查了解数据可靠性;对常年未更新的数据,可通过微信群、QQ群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及时核对数据有效性,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实时动态反映出残疾人当前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基本状况,切实提高录入信息数据正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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