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状况
(一)总体录入状况。全省共有就业年龄段残疾人451257人,系统已录入334101名残疾人就业状况,尚有117156名残疾人就业状况未录入,平均录入率74.04%。全省7个市州总体录入率不足80%,具体是嘉峪关(77.63%)、庆阳(76.26%)、临夏(73.92%)、甘南(66.94%)、天水(62.95%)、平凉(60.47%)、陇南(57.33%)(详见附件1)。
(二)城镇新增就业状况。全省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年度任务1300人,实际完成录入残疾人1513人,省级年度完成率116.38%。全省除临夏(93.26%)未完成年度任务外,其它各市州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详见附件2)。
(三)农村新增就业状况。
全省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年度任务3600人,实际完成录入残疾人5000人,省级年度完成率138.89%。全省除临夏(80%)未完成年度任务外,其它各市州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详见附件3)。
(四)城乡新增培训状况。全省城乡残疾人新增培训年度任务6000人,实际完成录入残疾人7982人,省级年度完成率133.03%。全省除庆阳(99.6%)、临夏(34.12%)未完成年度任务外,其它各市州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详见附件4)。
(五)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调查率统计状况。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年度任务940人,实际完成录入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人数898人,省级年度已调查录入率95.53%。全省除天水(95.58%)、甘南(83.33%)、临夏(61.43%)未完成年度录入任务外,其它各市均完成年度录入任务(详见附件5)。
(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状况。全省2020年度应就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人数727人,实际就业349人,省级年度平均就业率48.01%。全省只有天水(78.26%)、陇南(70.91%)、庆阳(61.36%)等3市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0%以上。嘉峪关和临夏年度任务完成率0%(详见附件6)。
2.存在问题
(一)总体录入不理想。2020年度,我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信息数据总体录入率仅为74.04%,名列全国末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48.01%,位列全国倒数第2名,对照排名前列一些省市的工作进度与实名制应录尽录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市州对残疾人实名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健全,缺乏统筹协调,影响到实名制录入工作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三)队伍建设不完善。个别市州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缺少必备的工作交接程序,业务培训流于形式,具体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发现、分析问题能力有限,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数据录入不及时。个别市州严重存在数据录入不及时现象,未形成数据采集和上传的常态化机制,致使全省实名制数据统计工作受到极大影响,同时拉低了全省实名制录入工作完成率。
(五)数据质量不严格。部分市州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上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对录入数据质量把关不严,数据录入不规范,造成数据准确性、完整性不足,难以将数据有效应用到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各个领域中,降低了数据的应用性,没有充分发挥出实名制系统的价值。
3.工作要求
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是中残联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的数据完整性事关领导对全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决策和把握。目前,我省此项工作严重落后,受到中残联领导的点名批评,省残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并要求限期整改。为此,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市州引起高度重视。
(一)强化领导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实名制录入统计数据比较低的市州,要针对2020年度实名制录入工作现状,对所属县区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精准制定靶向督查、指导方案,强化领导职责,全面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找准问题根源,制定严格措施,限时整改,尽快解决本地区残疾人录入数据偏低的现状。对实名制录入工作滞后的县区,各市州要针对这项工作严肃问责县区残联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实名制工作推进不利的市州,省残联将专项约谈这些市州残联的分管领导。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保障。2021年,省残联将把残疾人实名制录入统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年度考核指标,纳入到各市州残联年度目标考核中。各市州要持续将实名制统计管理作为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全面完善本地区工作部署制度、目标责任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残疾人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顺利、稳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在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各市州要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培训制度,制定定期培训方案并积极开展本地区系统管理员培训,全面提升系统管理员的系统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提高数据时效性。各市州要逐级开展数据质量随机抽查工作,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在自查、互查、抽查工作的基础上,省级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各市州残疾人实名制录入工作信息数据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检查和抽查结果按季度进行内部通报,杜绝目前信息录入工作中存在的突击性、集中性录入数据现象,实现信息数据录入进度平稳化、规范化、合理化,提升信息数据录入时效。
(四)拓宽信息采集面,提高录入效率。各市州要全面完善实名制数据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制度,切实把残疾人实名制录入工作作为残疾人培训和就业的基础工作抓牢抓实,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与社区、村镇等基础信息单位充分合作,积极协调人社、教育等部门,有效利用“大数据”时代信息共享的便利条件,辅助拓宽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面,通过多渠道采集信息,提高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加快工作效率,及时将残疾人各项基础数据录入系统,按时完成各季度录入工作目标。
(五)深化数据运用,提高服务水平。实名制录入系统是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帮手,各市州要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大力强化系统数据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通过数据统计分析,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掌握趋势,合理制定方案,务实采取措施,全面开展、落实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特别是对系统中标记出的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要优先提供培训服务,对系统中标记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要及时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精准帮扶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
(六)跟踪就业动态,提高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各市州要高度重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对系统中标记出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情况,在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系统数据,实时跟踪、掌握系统就业数据动态变化,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一对一帮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现就业,大力提高本地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率。自2021年开始,各市州残疾人总体录入状况、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等系统数据将作为新增通报指标,纳入到全省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季度通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