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目标
实名制系统是为建档立卡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培训、就业创业、扶贫、大学生就业等服务工作的基础保障和重要依据,此次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信息数据录入状况自查、互查工作,以“查缺补漏、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完成目标”为目的,在2021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市州城乡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信息录入95%以上,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状况、城乡残疾人年度培训状况、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及就业率等各项录入信息指标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时间安排和分组情况
(一)时间安排:2021年5月24日—7月31日。
(二)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检查分自查和互查两种形式。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5月24日前,各市州及其所辖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开展一次实名制自查工作,进一步从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充实工作力量、查找工作短板、落实工作成效等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查后认真编写自查问题清单及对应整改措施,有效解决和减少实名制工作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升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水平。在自查的基础上,将在各市州间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互查工作,互查人员原则上由负责互查和协同互查的市州人员、被检查市州相关人员及其所辖各县区实名制工作负责人组成,重点检查2-3个实名制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县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实名制录入信息数据准确度和资料完整度、人员配备状况及业务熟练程度、自查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完成2021年度任务目标保障措施和可行性进度方案等方面工作执行情况,切实保证我省各市州2021年年底前实现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任务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及其所辖县区要针对2021年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度计划,确保2021年年底前实现本地区残疾人就业信息录入率达到95%以上、中国残联就业指导中心下达的各项年度任务指标全面完成。
(二)互查期间负责检查市州要主动联系协查、被查市州,充分沟通、合理商定互查时间,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互查工作。
(三)各市州互查期间,至少召开一次互查情况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在肯定被检查市州实名制工作亮点和特色的同时,主要要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共同分析商讨解决办法,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相互交流工作经验与工作认识,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
(四)各市州互查完成后,由负责互查的市州将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8月15日前上报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安排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各市州互查期间,应严守“八项规定”精神。
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