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 业务能力提升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17-03-01     作者:就业科

附件:

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岗位能力提升

远程培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各省会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本辖区就业指导员报名,审核并提交学员材料,缴纳培训费。具体要求见报名及汇款流程。

三、培训对象

      全国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就业指导员(专职委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每人560元。请各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尽快将培训费汇至如下账户:

      户   名:清华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汇款相关要求见《报名及汇款流程》(附后)

五、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第一期培训班将于2017年5月开学,学习时长6个月,以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远程授课。

六、相关要求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先选择在“十二五”期间已参加过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初级),且长时间在岗,工作稳定的就业指导员参加学习。适当组织集中学习与交流讨论,确保培训质量,形成规模效应,积极推动本地区的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 杨老师 李老师

     电 话: 010-62795590、62795541

     传 真: 010-62796492    

     培训网站:www.jyzdy.org

     报名邮箱:jyzdy@tsinghua.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B座7层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残联项目组

     邮  编:100084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2月14日

 

 

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报名及汇款流程

一、提交电子版学员信息登记表

     各省级管理员需单独填写《省级学员汇总表》,会同收集的所辖范围内的各地区的《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全部(表格将统一发至省级管理员QQ群共享中)发送至清华大学相关联系人。

     参训交费单位须登陆清华大学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网站www.jyzdy.org,下载并填写《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见网站首页“常见资料下载”),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以附件形式(附件表格文件名应按“报名人数_XXX残联/就服所.xls”规则命名,例:5人_武汉市黄陂区残联.xls)发送到jyzdy@mail.tsinghua.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报名单位+人数(例如:“武汉市黄陂区残联5人报名表”)。特别注意需要完整填写有效的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并不要对报名表格式进行任何更改。

     发送邮件后,将收到自动回复,说明您的报名邮件已接收到。交表后,三天内清华回复邮件确认报名信息。如未能如期收到回复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2795541 010-62795590确认表格是否合格。

     注意事项:具体提供培训经费的本级残联机构,应独立填写学员信息登记表,并且(经上级或相关部门审核后)直接向学校汇款。这可以保证汇款单位和组织单位的统一性,保证汇款的金额与所交的学员信息登记表的统一性。这利于财务工作的更加规范安全,也便于学校进行报名信息和培训费交纳情况的核对,也使报名机构能够及时获得后续服务。

二、交费及传真汇款凭证

     交费:报名资料得到确认后,参训单位即可进行交费,须将学员的培训费汇至清华大学如下账户:

     户    名:清华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在银行凭证备注栏或附言栏注明“发票抬头单位全称+付中残联就业指导员培训费”字样。由国库/财政支付中心或会计核算/结算中心等支付中心付款时,需要在支付凭证中用款单位或预算单位栏中写清楚需要开发票单位的全称,资金用途中注明“严格完整发票抬头+付中残联就业指导员培训费”字样。若无备注发票抬头,则只能开据与汇款单位相同的发票。

     汇款后在汇款凭证复印件上注明:严格完整的发票抬头信息、金额、联系人姓名、电话、发票邮寄地址和邮编,传真到010-62789770。以个人名称汇款的必须同时加注汇款人姓名、发票抬头。清华大学将根据传真开具发票,发票一经开出,不得再作任何变更。

范例:

(以上为一张个人汇款凭证为例,其他汇款形式等同)

三、发票开具形式

      目前,各地区汇款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单位汇款、个人汇款和支付中心统一付款。由于汇款单位数量较多,为了能及时做好教学服务工作,请管理员应根据以下指导,提前与财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一)单位汇款

      以单位名称统一汇款的,清华大学将开具同汇款单位名称相同的发票。

(二)个人汇款

      个人汇款的,可以开具一家单位名称的发票(请务必在汇款凭证复印件上额外标明:在银行实际办理汇款手续的人员姓名)。

(三)支付中心统一付款

      由支付中心付款的,将根据支付凭证中用款单位或预算单位栏中的单位名称、或资金用途中的单位名称开具发票。若无用款单位或预算单位名称,则只能开据与汇款单位相同的发票。

四、学员注册及发票接收

      清华大学将在收到培训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员注册,并将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发送至具体报名单位接收人和学员的电子邮箱,学员根据学员帐号即可登陆网站学习。

      发票将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一般在汇款到达清华大学账户后30日内可到达汇款单位。

 

附件:

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

远程培训报名须知

 

一、中心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中国残疾人就业培训技术资源中心是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与中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共同成立的为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构。

      中心在残疾人就业服务领域深入探索研发,有效优化、整合、研发残疾人就业服务各领域关键业务和技术资源,形成集科研、培训、示范、鉴定、指导为一体的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资源平台,为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及残疾人就业相关人员提供理论指导及高端优质服务,最终实现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的总目标,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新疆兵团、黑龙江龙垦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本辖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报名,审核并提交学员材料,缴纳培训费。具体要求附后,见《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远程培训报名及汇款流程》。

四、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从事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每人980元。请各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尽快将培训费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北京师范大学

      账号: 3402 5601 5272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汇款相关要求见《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远程培训报名及汇款流程》。

六、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第一期培训班将于2017年5月开学,培训时长6个月,以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远程培训。

七、培训证书及说明

      培训合格者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共同颁发“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高级研修班远程培训结业证书”。

      同时对于需要进行学历提升(高起本、专升本)的培训合格者,当报读北京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时给予相应学分认可和学分累计。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联系人: 顾莉莉 

      电  话:010-58804770  010-58802255-8930 

      传  真:010-58804944

      培训网站:http://cljyfw.lms.webtrn.cn

      报名邮箱:canlian@sne.bnu.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20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中国残疾人就业培训技术资源中心

      邮  编:100082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17年2月15日

 

 

 

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远程培训

报名及汇款流程

 

一、提交电子版学员信息登记表

      各省级管理员需单独填写《省级学员汇总表》,会同收集的所辖范围内的各地区的《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全部(表格将统一发至省级管理员QQ群共享中)发送至北京师范大学相关联系人。

      参训交费单位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远程培训网站http://cljyfw.lms.webtrn.cn,下载并填写《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见网站首页“服务专区”中的“资料下载”),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以附件形式(附件表格文件名应按“报名人数_XXX残联/就服所.xls”规则命名,例:5人_武汉市黄陂区残联.xls)发送到canlian@sne.bnu.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报名单位+人数(例如:“武汉市黄陂区残联5人报名表”)。特别注意需要完整填写有效的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并不要对报名表格式进行任何更改。

      发送邮件后,将收到自动回复,说明您的报名邮件已接收到。交表后,三天内北师大回复邮件确认报名信息。如未能如期收到回复信息,请拨打电话010-58804770确认表格是否合格。

注意事项:具体提供培训经费的本级残联机构,应独立填写学员信息登记表,并且(经上级或相关部门审核后)直接向学校汇款。这可以保证汇款单位和组织单位的统一性,保证汇款的金额与所交的学员信息登记表的统一性。这利于财务工作的更加规范安全,也便于学校进行报名信息和培训费交纳情况的核对,也使报名机构能够及时获得后续服务。

二、交费及传真汇款凭证

      交费:报名资料得到确认后,参训单位即可进行交费,须将学员的培训费汇至北京师范大学如下账户:

      开户名:北京师范大学

      账号: 3402 5601 5272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在银行凭证备注栏或附言栏注明“发票抬头单位全称+付中残联就业服务人员培训费”字样。由国库/财政支付中心或会计核算/结算中心等支付中心付款时,需要在支付凭证中用款单位或预算单位栏中写清楚需要开发票单位的全称,资金用途中注明“严格完整发票抬头+付中残联就业服务人员培训费”字样。若无备注发票抬头,则只能开据与汇款单位相同的发票。

      汇款后在汇款凭证复印件上注明:严格完整的发票抬头信息、金额、联系人姓名、电话、发票邮寄地址和邮编,传真到010-58804944。以个人名称汇款的必须同时加注汇款人姓名、发票抬头。北京师范大学将根据传真开具发票,发票一经开出,不得再作任何变更。

范例:

      (以上为一张个人汇款凭证为例,其他汇款形式等同)

三、发票开具形式

      目前,各地区汇款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单位汇款、个人汇款和支付中心统一付款。由于汇款单位数量较多,为了能及时做好教学服务工作,请管理员应根据以下指导,提前与财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一)单位汇款

      以单位名称统一汇款的,北京师范大学将开具同汇款单位名称相同的发票。

      (二)个人汇款

      个人汇款的,可以开具一家单位名称的发票(请务必在汇款凭证复印件上额外标明:在银行实际办理汇款手续的人员姓名)。

      (三)支付中心统一付款

      由支付中心付款的,将根据支付凭证中用款单位或预算单位栏中的单位名称、或资金用途中的单位名称开具发票。若无用款单位或预算单位名称,则只能开据与汇款单位相同的发票。

四、学员注册及发票接收

      北京师范大学将在收到培训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员注册,并将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发送至具体报名单位接收人和学员的电子邮箱,学员根据学员帐号即可登录网站学习。

      发票将采用快递或邮政EMS等方式邮寄,一般在汇款到达北京师范大学账户后30日内可到达汇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