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疾人就业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18-09-14     作者:培训科

图为党员大会学习现场

      根据甘肃省残联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甘残机党字[2018]30号)要求,9月14日,省残疾人教就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首先,党支部书记李顺普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了省残联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作了题为《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专题辅导。他指出,《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修订后的《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三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党员要在“学”上下功夫,要做到通篇学习,新旧对照,深刻理解“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等新增内容的重大政治意义,尽快顺应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发展新要求。二要遵规守纪,严守底线。《条例》中新增或修订了诸多纪律“高压线”,是管党治党的新戒尺,是全体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守的行为底线。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碰“高压线”,不越底线。三要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中心党支部副书记魏青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