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召开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工作座谈会
来源: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4-06-03     作者:就业科


图为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征收工作提质增效,总结交流经验、梳理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有力有效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5月28日,省残联组织召开全省按比例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使用工作座谈会。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君同志主持会议,听取14个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残联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

杨君在讲话中强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政策和制度性安排,《残疾人就业条例》、《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关文件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保金征收工作都做出了政策性规定。近年来,各级残联扎实开展按比例就业年审,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尤其是2023年全省各级残联年审用人单位3858家,审核安置残疾人10033人,税务部门总计征缴残保金10.45亿元。

君要求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相互借鉴学习,配合相关部门在残保金征收、使用及就业三个方面同向发力,要从两个层面做好工作。省残联要在沟通、协调、服务、助力上下功夫,一要学政策,在学精学透、熟悉掌握的前提下,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二是查实情,要全面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基层所需所求,对难点堵点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出实招,要和财政、税务部门多沟通、多协调,认真研究分析工作中的难点,有针对性地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四是求实效,通过部门联动及采取有效办法,确保残保金征收及使用工作再创佳绩。市州及县市区残联是主战场,一要多宣传,主动向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引导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多汇报,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在残保金征收和使用中得到有力支持和帮助;三是多对接,主动对接残工委成员单位,发挥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保金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多借力,充分借助人大执法检查、专项审计、检察院护航民生等相关职能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吸纳残疾人就业、依法缴纳残保金。

    省残联相关会领导、教就处及教就中心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