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科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年审、残保金征收、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的申请进行初审与呈报;
二、负责与省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按比例就业的年审、数据汇总、上报,协调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对已核应缴残保金的代扣工作;
三、负责中央驻甘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按比例就业的年审、残保金征收等工作;
四、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
五、组织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用工岗位调查,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就业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心理辅导等就业服务;
六、开展残疾人集中就业现状调查与统计,为残疾人集中就业、自主创业、社会用人单位、农村残疾人就业提供扶持性服务;
七、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就业工程和项目;
八、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业务培训,及时总结、分析就业工作形势,形成专题或综合性调研报告;
九、建立健全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档案和数据库;
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